甘肃省气象局2024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和《甘肃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为满足甘肃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阶段面向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甘肃省气象局简介
甘肃省气象局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甘肃省气象局下辖兰州中心气象台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兰州市气象局等13个市(州)级气象局,榆中县气象局等69个县级气象局。
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应聘基本要求
1.应届高校毕业生除2024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外,还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要求按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设置(附件),专业名称要求与该目录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不予招聘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
招聘岗位及招聘方式
本阶段招聘的岗位均为气象类专业岗位,考试形式为集中面试,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意向毕业生在2023年11月4日、6日分别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举办的“全国气象部门2024年度人才招聘会”以及2023年11月8日、18日分别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大学举办的专场招聘会上投递简历,意向毕业生要以最高学历报名投递简历,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用人单位与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确认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4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11月8日)、兰州大学(11月18日)人才招聘会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后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确定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按照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对参加面试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凡发现报名者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
(四)面试
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4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11月8日)、兰州大学(11月18日)人才招聘会期间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要求。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毕业生需在面试前进行3分钟自我介绍(PPT形式)。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通过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含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通过面试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面试人员由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及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国气象局备案审批,批准后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5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孔老师 0931- 2402790、18709441992
杨老师 0931-2402430、19909387718
联系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
附件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 (2024年版)
说明:
1. 本目录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对专业的需求,参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专业的有关要求和教育主管部门学科专业设置进行编制。
2. 表中的“专业类别”,是指根据气象部门主要岗位特点对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的归类,不是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学科门类和专业类。气象部门各单位发布的招录计划中,所列专业类别需求,仅包含表中该类别所列的专业。
3. 表中的“包含专业”,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以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中与本部门主要岗位相匹配的专业,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包含的气象类专业。名称后加“*”的为研究生教育中专业学位的专业。因工作需要招录未列入目录的专业的,应以批复的招录计划为准。
4. 专业名称后面括号中的文字为该专业的研究方向或该专业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等,符合该条件的专业或研究方向方可按所列专业类别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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